凡煙小說

第三十章 食人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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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考姆倫是被手腕處傳來的磨礪感弄醒的。

他在疼痛中迷糊地睜開眼,皺著眉頭,下意識地去看自己的手,然後他發現雙手被粗麻繩套住,一左一右吊在一個舊機床還是別的什麽東西上面,雙腿卻被緊緊捆在了一起。

他雙手被捆綁的高度比他本人高不少,但也不至於讓他完全懸空,這讓他整個人被迫以一種非常難受的姿勢站著,他必須用腳尖費勁地點地,否則他的手腕就要被整個身體的重量拉扯。

他意識到自己的處境後,下意識擡眼望去,看到不遠處有個胡子拉碴的金發男人翹著腿,靠在一把舊木頭椅子上玩著手上的小刀。而他們所在的地方,是一個廢棄的舊倉庫。

查理掙紮起來,他既疑惑又害怕地喊道:“嘿!你是誰?!你要做什麽?放開我!!!”

那個金發男人像是沒聽到他說話似的,繼續把玩那把小刀,過了半晌才如夢初醒。

他站了起來,朝查理走過來。在透過倉庫的小窗戶照耀進來的幾縷清冷月色中,他的臉不斷地變幻著明暗。他慢吞吞地撕掉了臉上的假胡子,膠水的撕拉讓他做出了一點齜牙咧嘴的表情,白凈的臉龐還泛著紅。他嘟噥地抱怨了一句什麽,嫌棄地把假胡子扔在了地上。

當這個男人終於撕掉臉上的偽裝,露出真面目的時候,查理露出了一副見鬼的驚恐神色。因為他看到了一張熟悉又陌生的俊美面孔,那張在小半個月前與他有過一面之緣的面孔。

“嗨,”那個男人站在離他三米左右的地方,活潑地招了招手,露出一個意味不明的微笑,“又見面了。神父。”

......

考姆倫感到毛骨悚然。

一股寒意自他的內心深處升起,很快就蔓延到他的全身。他察覺自己手腳冰涼,渾身發麻,像是在黑暗中被某種恐怖的食人怪物帶著黏稠唾液的長舌頭輕輕舔舐過全身一般,不可想象的恐怖近在咫尺,可是他偏偏看不見它,又躲不開它,未知加劇了這種怪離畸形的驚悚。他幾乎是不受控制地泛起雞皮疙瘩,這種肌體的不適讓他難受地抖動起來。

他下意識地回憶起一個多星期前那場簡單的對話,他想到這個沈默的男人的所有舉止,那似乎並沒有什麽古怪。當時這個人神態自若,彬彬有禮,沒有打斷他和路易·普都拉的對話,甚至為了表示禮貌,他連聽都沒有聽,而是百無聊賴地在四周打量,或者繞著教堂散步兜圈。

當然,查理也懷疑過這個男人的身份,所以他兩次試探著詢問路易對方是誰。第一次路易吞吞吐吐地告訴他說這是“朋友”;第二次,他放棄了詢問,改為讓路易做是非判斷題,於是路易用那種有點溫柔的口吻回答說,“是呀”。其實老查理還是有點將信將疑。一方面是因為他覺得路易那副陷入戀愛的甜蜜神情完全不像作假,另一方面他又無法理解路易帶著他的新男朋友到這個他弟弟昔日彌撒的教堂做什麽?為了告訴對方自己的不幸往事?

如果說路易時隔六年又突然想翻起舊事,調查弟弟生前的事跡,先不要說這種打算產生得莫名其妙——所有知情人都知道凡納是吸毒產生幻覺後跳樓摔死的,即便真的如此,路易也不應該帶著這個私家偵探大大咧咧地上教堂來,卻只是讓他把六年前說過的東西再重覆一遍,接著閑聊幾句就走了,況且,這個男人壓根聽也不聽。

考姆倫曾經思來想去,仍舊覺得這個男人不像一個私家偵探。他太過俊美了,金發藍眼,在人群中那麽突出,像是羊群中的一匹駿馬,任誰也能一眼望見他。而且,他看上去實在就是個沒什麽憂慮的年輕人而已,可能是叱咤商場的商業新貴或者什麽嶄露頭角的服裝設計師,如果是這樣,他和路易的身份地位簡直由衷登對。

所以,在考姆倫以策萬全似的放棄了約克市的所有聲望地位和人際關系,換了裝扮,一路平平安安地西行,卻猝不及防地被人綁架到這個破倉庫,還發現綁架他的恰恰正是那個漂亮年輕人時,他被巨大的驚駭吞噬了。他對對方一無所知,對方卻能像貓捉老鼠那樣輕而易舉地找到他,在他毫無防備的時候把他抓起來捆在這裏,而且無人察覺。雖然他還不知道對方的身份、來歷、目的,但現在的情形卻很明白,這絕非什麽好兆頭。

“您看上去好像很震驚。”金發男人說。

“……你,你到底是誰……”老查理有點發抖,“你到底要做什麽……”

“很難猜嗎,親愛的?我受雇於路易·普都拉。”

考姆倫的猜測成真了,他感到頭皮發麻,情不自禁咽了咽口水。

“路易……路易!”他叫起來,掙紮著左右張望,“路易在哪兒呢?!路易!路易!你在哪兒?”

“嘿,別嚷嚷,吵死了。”那金發男人走上來,手上的小刀在他臉上貼著肌膚劃過,手法輕巧地沒有留下一絲血痕。他沒打算動手,只是在警告查理而已。

查理不敢動了,他亂晃的話,那把刀隨時會刺破他的皮膚。

“我很好奇你在想什麽……普都拉先生當然不在這裏,你覺得像他那樣的紳士,會到這種地方來嗎?”

不等考姆倫神父回答,他又自言自語地說:“當然不會了呀。”

“那……那你到底是誰?你要幹什麽?普都拉想幹什麽?”

“我叫德裏昂科,先生,或者你可以叫我萊斯特。當然你還是叫我德裏昂科好點兒,我不喜歡被你叫名字,那太親密了。”萊斯特·德裏昂科用另一只手拂上面前的臉,那布滿溝壑的皺紋讓他覺得不舒服,於是他輕輕地拍了一下神父的臉頰,“你一定很想知道我的身份,你可以認為我是一個私家偵探,或者賞金獵人,或者別的什麽,隨便你喜歡。我呢,我收點兒……禮物,然後替人幹活,就這麽簡單。”

“回答我!你到底要對我幹什麽!”

“這取決於你,先生,”萊斯特用那種品誦詩句的語氣說,“你先告訴我,你跑什麽呀?”

“我……沒有跑。”

“那我們換個說法,您為什麽突然來了一趟……嗯,變裝旅行?”

“……我不必告訴你。”

“我的紳士,有一件事情你恐怕還沒有弄明白,”萊斯特後退兩步,揮舞著手上的小刀,將這個地方示意給這位不友好的夥伴看,“我們並不在石頭城,我們離它很遠了,我們在一個你不知道是哪兒的地方。你清楚這裏不會有人來就行。”

“怎麽會!”他失聲質問。

“還記得你在酒吧點了一杯威士忌卻一口沒喝嗎?貪心的小酒保喝了下去,過不了多久,他準得一覺睡到次日下午,他的老板要扣工資了。”

“你!”

“可是我有備選方案啊,我總是有。你記得你睡覺前喝的礦泉水嗎?”

“你這個神經病!”他氣急敗壞。

“你昏迷了好幾天,兩天?三天?你居然不覺得有點餓嗎?”萊斯特嘆了口氣,蹲在地上,一手撐著下巴,“多虧了你高明的逃跑,現在查理·考姆倫神父的失蹤恐怕已經見光了吧?最後見到他的是鄰居莫哈德太太,她遇見了準備去住院的神父。也就是說,如果你回不去,你的失蹤就會成為懸案了。”

“你,到底,想要幹什麽?”考姆倫簡直咬牙切齒,他的聲音像從牙齒縫裏擠出來似的,他緊緊咬住牙齒,避免它們因為驚悚而戰戰發抖。

“哦,哦,不不不,老查理,別著急,我們有的是時間,”萊斯特換了一只手撐下巴,說,“不如你先告訴我你為什麽跑吧?”

考姆倫一字一頓地咬著重音,“我說了,我,沒有,跑。”

“拜托!”萊斯特拍了一下手,無奈地攤開手掌,“我們這樣兜圈子是沒完沒了的,你非逼著我說得那麽直白嗎?好吧好吧,你贏了!聽著,查理,我們都知道你拋下體面的工作和社會地位,帶著一點兒少得可憐的現金逃到幾百公裏外的荒野小鎮絕不是因為你想來一場夕陽紅老年大冒險......還是你真的打算來一場大冒險?”

“......”

“而且你還穿得這麽......你穿的是什麽鬼玩意?”萊斯特皺著眉頭打量他,“你怎麽能用磚紅色搭配咖啡色呢?你知道這會顯得配色很臟嗎?”

神父咬著牙齒,又怕又恨,他不敢亂動,只能冷冷地盯著金發男人。

“不過也算歪打正著,你想模仿的那種中老年混混確實沒什麽品位可言。他們穿衣服,就只是......穿而已。”

“......”

“你知道,神父,”萊斯特站起來,伸了伸腰,“我喜歡跟人們聊天,雖然我一點兒也不喜歡你,但我決定也跟你說說話。”

“什麽?”

“不如我們來聊聊凡納·普都拉吧?”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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